您现在的位置 :八百米考试网会计财务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经济法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诉讼时效

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诉讼时效

日期:02-19 20:24:54|八百米考试网| http://www.babaimi.com |注册会计师考试|人气:173

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诉讼时效,本站还有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时间,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查询,注册会计师考试试题,历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的文章。

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保护其权利的权利。诉讼时效在学理上,亦称消灭时效。

诉讼时效消灭的是一种请求权,而不消灭实体权利。《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举例:A向B借款1万元,还款时间为2008年1月1 日,A作为债务人到期不清偿债务,B对A的诉讼时效为2年,如果超过2年将丧失诉讼请求权。但B作为债权人,其拥有的实体债权并没有消灭,A和B之问的债权债务关系继续存在,这时B打官司的话不会胜诉的,但是A自愿偿还的话,这是可以的。

1、诉讼时效和保护时效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知识点提示:(1)诉讼时效(2年、1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2)保护时效(20年):自权利侵害“被侵害之日”之日|起计算。

2、诉讼时效期间(重点掌握)

(1)普通诉讼时效期间(2年)

(2)特别诉讼时效期间

适用于1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②出售质量不合格产品未声明的;

③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④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解析: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毁损的,寄存人的请求权只有1年的诉讼时效。保管人要求寄存人支付保管费的诉讼时效为2年。

适用于4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争议

②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


如果觉得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诉讼时效不错,可以推荐给好友哦。
本文Tags:注册会计师考试 - 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 - 经济法,,注册会计师考试试题,注册会计师考试真题,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注册会计师考试题型
联系我们 | 热门专题 | 建筑工程 | 会计财务 | 职业资格 | 医学考试 | 外语学历 | 下载中心 | 范文中心 | 作文大全 |


Copyright www.babaimi.com
共享资料考试资料共享公务员考试试题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试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